江西财经大学

2013级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金融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专业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熟练应用经济、金融、管理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有以下五个研究方向:

1.货币银行理论与政策。具体研究当代货币信用理论、金融机构业务与创新、宏观金融调控理论与实践、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策略,以及各国银行制度与法规比较等。

2.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具体研究当代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国际资本流动理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国际经济与金融合作以及国际金融实务等方面的内容。

3.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具体研究现代投资学理论与实务、证券期货市场的运行及管理模式、金融创新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及趋势、证券市场监管与风险防范等。

4.公司金融理论与实务。具体研究公司投融资问题,包括资本预算、资本结构理论、股利分配政策、并购与重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5. 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具体研究金融工程方法、金融资产定价、金融交易策略、金融产品设计和开发、金融风险管理等。

三、课程设置(见附表)和学分要求

1课程总学分不少于4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不少于15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24学分,公选课不少于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4学分。具体如下:

 


对于专业选修课,每个方向的学生必须选修本方向课程不少于3学分,同时选修其他方向选修课不少于1学分。其中货币银行理论与政策方向的限选课为:商业银行实务研究、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方向的限选课为:国际金融实务研究、汇率理论;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方向的限选课为:期货投资理论与实务、固定收益证券;公司金融理论与实务方向的限选课为:公司并购与重组、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估;金融工程方向的限选课为:金融计算与编程与金融随机分析。

2、实践环节学分为2分(即社会调研2学分),学生应该参与社会实践并撰写调研报告。

3科研学分为2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取得2学分以上的科研分。

4总学分为49学分,其中课程学分45学分、实践学分2学分、科研学分2学分。

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2013 金融学   专业

课程

类型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院

备注

公共

必修课

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语精读

1

48

外语学院

外语听说

1

32

外语学院

高级微观经济学Ⅰ

3

48

经济学院

高级宏观经济学Ⅰ

3

48

经济学院

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金融计量学Ⅰ

3

48

金融学院

金融计量学Ⅱ

2

32

金融学院

专业必修课

学位课

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

3

48

金融学院

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

3

48

金融学院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3

48

金融学院

公司金融理论与实务

3

48

金融学院

金融工程

3

48

金融学院

必修课

金融经济学

3

48

金融学院

动态优化与最优均衡

3

48

金融学院

金融风险管理

3

48

金融学院

专业选修课

公选课

实证分析与STATA应用

2

32

金融学院

 至少选2学分

金融时间序列分析

3

48

金融学院

专业选修课

方向①

商业银行实务研究

2

32

金融学院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2

32

金融学院

方向②

国际金融实务研究

2

32

金融学院

汇率理论

2

32

金融学院

方向③

期货投资理论与实务

2

32

金融学院

固定收益证券分析

2

32

金融学院

方向

公司并购与重组(英)

2

32

金融学院

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估

2

32

金融学院

方向

金融计算与编程

2

32

金融学院

金融随机分析

3

48

金融学院

应该先行完成江西财大金融学专业本科生的核心课程:统计学、中级财务会计、保险学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在第二至四学期修读。方向①:货币银行理论与政策;方向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方向③: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方向④:公司金融理论与实务;方向⑤:金融工程。

注:1.本课程计划总学分为45学分。 2.专业课一般每学分安排16学时。

四 考试与考查

1. 所有学位课,必修课,一律以闭卷形式考试,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最终成绩必须为百分制

2. 选修课可以采用考试或考查形式,最终成绩必须为百分制

若采用考试形式,要求与必修课相同,一律以闭卷考试,且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

若采用研究报告形式考查,必修提交期中考查和期末考查两份材料,期中考查成绩不少于40%

   3. 某些特殊课程,如确实需要采取开卷形式考试,须向院学位委员会申请,任课老师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