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金融教研字〔2018〕15号                    签发人:  


金融学院2016级金融学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

 

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2016级金融学学术型研究生:

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根据金融学院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金融教研字〔2013〕7号和金融教研字〔2013〕8号文件),学院决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全覆盖预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6级金融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

二、具体安排与要求

1、学院根据研究生毕业人数和研究方向,将研究答辩分组进行。每位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有两次预答辩的机会,在第一次预答辩中,根据预答辩委员对研究生预答辩成绩排序,排名位于后30%左右的研究生视为第一次答辩不通过。学院要求所有同学都必须参加第一次预答辩,预答辩一律要求做好PPT展示,汇报时间5分钟左右。对于第一次预答辩没有通过的研究生,学院将组织第二次预答辩。

2、所有2016级金融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将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交给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中心评审。对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两次预答辩的研究生,或两次预答辩中确实存在严重问题而导致预答辩没有通过的研究生,将延期半年后进行第三次预答辩。

3、为了使预答辩公正、公开,预答辩的成绩能真实反映研究生论文的水平,本次预答辩采用半匿名形式进行,即研究生在提供预答辩的论文材料、表格和预答辩时,不得提及其导师的姓名,答辩委员在给出评分判断前,不应打听其研究生导师的姓名。

4、预答辩中,每组安排预答辩委员会委员3名(含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结束时,答辩委员对预答辩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须指出学位论文出现的严重问题和修改建议。不能指出有严重问题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不得评定预答辩不通过。预答辩的目的是要提高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每组答辩委员会须对本组每篇论文给予较为具体、可操作的修改意见。

三、预答辩时间

为使本次预答辩能有效进行,并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取得真实效果,2016级学术型研究生预答辩时间安排如下:

1、2019年1月2日11点前,参加第一次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提交不含导师姓名的学位论文复印件一式3份至研究生秘书办公室,以便学院将论文提前送到预答辩委员手中。

2、本次(第一次)预答辩的时间安排为:

学术型研究生:2019年1月7下午2点

预答辩地址:金融学院办公楼。

联系人:施小蓉,电话:83855483。

 

 

金融学院

                                        20181220

















抄送:                                                 

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18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