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近期开展了2019-2020年研究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织成立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部署会,作出“明确要求、严格程序、细致全面、落实到位”的工作指示,以保证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展开。本次评选严格按照《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评选实施办法》江财研教字〔2018〕18号)《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江财研教字〔2018〕 17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规定执行

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分为7个环节。

1)5月27日,由我院评审委员会下发相关文件至各班级,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自主申报,要求参评学生须如实填写《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论文发表复印件等)提出申请,并由各班班委收集汇总材料。

2)5月28日,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对本班研究生上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次审核,若在初审过程中遇到有争议的计分奖项,由各班代表统一上报给辅导员,辅导员将问题汇总上报,再有我院评审委员会开会统一讨论并反馈给各班级。各班初审申报材料,并计算出申报者的加分总数后,将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相关佐证材料统一交至学院,由我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3)5月29日至5月30日,我院评审委员对各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根据各班成员初始成绩、复试成绩、荣誉奖励加分、科研加分加总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并公示于各班班群,若申报者对汇总表计分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辅导员进行反馈,辅导员再统一上报给我院评审委员会,我院评审委员及时开会讨论并予以答复。

4)6月1日,我院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分配给我院的评选指标,按比例分配给各年级各专业博士生以及硕士生,并公示于各班班群。

5)6月2日至6月3日,我院评审委员根据各班综合成绩排序表及指标分配表,确定申报者学业奖学金的申报等级。

6)6月4日各班级学业奖学金名单公示于各班班群,若申报者对奖学金名单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辅导员进行反馈,辅导员统一上报给我院评审委员会,我院评审委员及时开会讨论并予以答复。

7)我院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将评选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我院评审委员会将确认最终的评选名单。并组织填写相应的材料,经审核后及时交至我校研究生院。

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要求,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定推荐人选,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并严格指出若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经过严格评选程序,我院共评出省政府奖学金4人;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6人,其中特等奖学金2人、一等奖学金2人、二等奖学金6人、三等奖学金6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21人,其中特等奖学金28人、一等奖学金28人、二等奖学金55人、三等奖学金55人、四等奖学金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