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

2013级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与专业技能,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与国际化视野,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1、采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联合指导;

2、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4、加强实践环节培养。

5、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7学分(其中课程学分33学分,实践学分4学分)。

(一)先修课(适用于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学生)

会计学原理、经济学原理

(二)公共基础课(5学分)

1、英语(3学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三)专业必修课(15学分)

1、金融理论与政策(3学分)

2、金融机构与市场(3学分)

3、投资学(3学分)

4、公司金融(3学分)

5、国际金融(3学分)

(四)选修课(13学分)

1、固定收益证券(2学分)

2、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2学分)

3、私募股权投资(2学分)

4、、金融风险管理(2学分)

5、财务报表分析(2学分)

6、金融统计与计量分析(3学分)

(五)课程考试与考查

1. 所有必修课,一律以闭卷形式考试,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最终成绩必须为百分制。

2. 选修课可以采用考试或考查形式,最终成绩必须为百分制。

若采用考试形式,要求与必修课相同,一律以闭卷考试,且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

若采用研究报告形式考查,必修提交期中考查和期末考查两份材料,期中考查成绩不少于40%

   3. 某些特殊课程,如确实需要采取开卷形式考试,须向院学位委员会申请,任课老师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

(六)课程成绩要求

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课60分以上为合格。

(七)专业实习(4学分)

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论文

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金融机构诊断报告、金融管理案例分析、金融产品设计、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

江西财经大学

2013级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学分

学时

 

开课学院

备注

公共

基础课

英语

3

48

外语学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经济学院

专业

必修课

金融理论与政策

3

48

金融学院

金融机构与市场

3

48

金融学院

投资学

3

48

金融学院

公司金融

3

48

金融学院

国际金融

3

48

金融学院

金融统计与计量分析

3

48

金融学院

专业

选修课

固定收益证券

2

32

金融学院

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

2

32

金融学院

金融风险管理

2

32

金融学院

财务报表分析

2

32

金融学院

私募股权投资

2

32

金融学院

先修课

应该先行完成江西财大金融学专业本科生的核心课程:统计学、中级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