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保险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107W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保险学专业基础知识与保险投资知识,具有熟练的保险业务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适应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金融集团、企业集团、事业单位、媒体及相关经济部门从事风险管理与保险工作,侧重保险经营管理的具有“信、敏、廉、毅”素质和国际视野的和保险专业知识厚实、经济基础知识宽泛的应用型高级保险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要求

    1、基本素质要求: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基本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和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协作的精神;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健的体魄。

    2、基本知识要求: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法规,掌握保险、金融、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熟悉国家有关保险、金融的政策、方针和法规,了解国外保险运作基本理论与规则,把握国内外经济动态,初步具备以保险学专业知识为核心,以当代财经类及其它相关知识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

    3、基本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运用和操作水平,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

    4、基本技能要求:要求熟练掌握保险展业技能、核保与理赔技能,保险投资与证券投资分析技能;了解期货投资分析技能,国际结算业务操作技能等。

三、培养特色

    通才式的教育。紧扣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现实,在大金融的框架下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全球视野和人文素养。

    应用型教育。紧扣保险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大力开展实践教学,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创业型教育。通过学生模拟创办和经营保险与金融机构以及举办和参加保险与金融模拟交易大赛,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

 具体体现在:坚持“三个课堂联动、三类实践促进”着力推进创业型人才培养原则。

 第一课堂,重视基本理论学习,突出课程实验,突出案例教学,夯实学生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课堂,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突出专业实训,充分利用学校积极推行的“每学年三阶段教学安排”特色,培养学生形象设计能力和与人沟通能力,提高学生创业素养和潜能。

 第三课堂,充分利用学院开展的“三植三自导学模式”培养学生的“知行合一”能力,为学生参加社会实习奠定前期基础,突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丰富学生创业经历和体验。

四、主要课程

    主要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管理学、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海上保险、保险营销学、保险英语、保险核保与理赔、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保险会计、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金融工程、金融计量学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其说明

 1、实验教学。我院拥有保险实验室和开放式综合金融实验室;拥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核保与理赔模拟教学软件、寿险精算于非寿险精算模拟教学软件、证券交易模拟教学软件、期货交易模拟教学软件、外汇交易模拟教学软件、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教学软件、国际结算教学软件、市场通和金融数据库等。学生不仅可以通过实验教学来掌握保险承保与理赔专业技能,还可以充分利用实验室开展金融科研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实习实训。我院与国内、省内多家保险、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了多个实践教学基地,并聘请了业内资深人士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可以借助实验室开展保险、金融投资实习实训活动。

  3、业内人士专题讲座。我院聘请了多名保险、金融机构的资深人士为客座教授或外聘教师,他们每学期都要举办讲座或在一些课程中讲授实践性比较强的内容。

  4、系列保险、金融模拟活动。我院学生自主创办了鼎诚保险公司与华融银行、艾弗外汇交易所和股王争霸赛,每年学术节均开展相关活动。学生可以自由参加系列保险、金融模拟活动,以检验自己在校期间所掌握得的保险、金融实践能力。

  5、毕业实习。毕业实习通常安排在第七或第八学期,由学院推荐实习单位或学生自主寻找实习单位,总时间大致在68周。

  6、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工作在第七学期开始启动并完成相关部署,第八学期开始具体实施。要求学生按照学校的有关规范,完成1篇不少于1万字的论文。

  7、课外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生充分利用课外时间,从事各种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具体项目详见《江西财经大学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六、学制

    我校普通本科教育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习年限,36年内修满学分可以毕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发给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国家学位条例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专业学时、学分分配表

八、选课指南与选课要求

 1、在选课之前,必须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并缴纳学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之后才能进行选课;

 2、必须严格执行本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规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和进度来选课;

 3、由于课程之间存在前修和后修的关系,在选课的时候,一定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开课学期来选择当期的课程,不能随意选择不在开课学期的课程;

 4、学分的计算如下:通识课程必修课需完成47个学分,通识课程选修课需完成8个学分;学科基础必修课需完成37个学分;专业必修课需完成43个学分;创业教育必修课需完成4个学分;专业选修课必须修满最低18个学分;特色化培养课程须完成10学分;实践教学等必修课需完成22个学分;合计需完成179个学分才能够毕业。

 5、在备注栏标注为“专业主干课程”的各门课程必须平均在70分以上才能获得学位。